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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律师:张丽贩毒案,或许又是一个上不了法庭的案件

时间:2014-3-29 13:08:07阅读量:

我所办理的诸多刑事案件中,已经出现好几个上不了法庭的案件。而去年办理的广东鹤山市李广庆案和上海的温州商人案都是典型。这些案件是我的骄傲。这些案件之所以如此,并非这些案件必须如此,而完全是作为律师的我的努力的结果。尤其是李广庆案,一路坚守,一路坎坷,检察机关最后终于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从中当然看得出司法机关的举棋不定犹豫不决,这是作为辩护律师的我们应该乐于看到的。这里面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审慎和负责,是法治的光亮所在。抓必捕,捕必诉,诉必判,完全是一些人在胡扯八道。要么别有用心,要么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推托。中国律师什么时候学会尊重司法机关,什么时候才会被司法机关尊重。不管别人如何做,我只会走上律师的君子道。有礼有节,不卑不亢,先尊重对手,再考虑胜败。

张丽贩毒案,似乎也将出现这种情况。这是佛山市公安局侦办,由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级法院公诉的一起多名被告人贩毒案件。

这个案件我是一年前在侦查阶段便已介入,张丽与其男友吴某被一个毒贩供出向他贩卖毒品。张丽承租来的与其男友吴某共同居住的房间里也查出了大量冰毒。但张丽在公安审讯的供述中绝口不承认对毒品一事知情。延期再延期,期限满了,公安自然移交审查起诉。不管检察机关将持何态度,我知道这个机会不能错过。张丽是否真的参与了贩毒我不确定,但是辩护人的职责告诉我并不能束手无策听之任之。针对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很多工作可做。我决定做无罪辩护。于是,在上海执业时,我立即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寄送了一份律师意见。于是,案件退侦了,一次,两次。 

尽管检察院最终还是决定连张丽一同指控,但张丽成了从犯。那么好,等待开庭,我依然将会坚持无罪辩护。 

但怎么等也等不来开庭通知,致电书记员,依然没有明确答案。我心中渐渐明白,这绝不是法院排期的原因。果然,法院最终给我寄来了一份延期决定,而延期的原因,竟然是基于佛山市检察院申请。理由是补充证据。 

这个案件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了。我越发尊敬本案佛山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

我当然是不会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的,我很快会寄出第二份律师意见,而我很有信心这份律师意见寄出后案件会走向我所期待的结果---对我的当事人张丽撤回指控。 

我一定要让它成为我的又一个上不了法庭的案件。基于法律的,基于责任的。 

(作者刘峰,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2014年3月28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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