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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律师:中国没有大律师,也不会有大律师

时间:2014-3-8 19:45:09阅读量:

近李庄案就像一股狂猛的旋风,横扫中国法律界,将中国法律界闹腾地景象非凡、别有洞天。加上因点评李庄案而声名大噪的湖南律师杨金柱通过大量博文言辞犀利地对重庆司法界指三道四,将剑弩直指“权远大过法”的中国司法界和政权当局,惹得自己前途堪忧,福难未卜。同时也勾起了中国法律界的大面积围观。诸如此类,都可以说是中国法治进程中几十年不遇的标志性事件。
对这些事件,以及这些事件背后隐藏的中国现状,我也一直在关注和思考。
李庄律师案和杨金柱律师事件,可以说是中国当前社会的一次法治与专制的交锋,人权与特权的较量。在我看来,结局是显然的,李庄也好,杨金柱也好,都将不堪一击,最终伤痕累累,一败涂地。
这就是中国。
今天又看了李庄案的辩护律师斯伟江的辩护词,言辞慷慨,雄姿勃发。尤其是最后一句:“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获得不少网民的称赞。直叹:真是大律师啊!
同为律师,看完这些,我心情一直很沉重,一次又一次陷入沉思。诚然,我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小律师,说不出斯伟江如此震撼的话,但我们真的能等到正义前来的那一天吗?
说实话,我很佩服杨金柱律师,而不像部分人认为其纯粹是自我炒作而已。杨金柱和李庄其实除了与我一样,同为律师外,他与李庄之间没有任何其他关系,但李庄所遭受的特权和专制带来的巨大委屈,对杨金柱而言,就像是带给自己的一样。这除了强烈的法治信仰和被推到风口浪尖后的无所畏惧的心理原因外,估计很难找到其他。斯伟江的辩护词确实与传统的刑事辩护词不同,让人读来激情澎湃,但是其究竟是高超或者是玄虚,我不作评价。总而言之,这种辩护词也就只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出现,而且对李庄的定罪量刑也许根本于事无补。在律师日常的刑事辩护中,这种辩护词一旦发表,我想这个律师的律师证也就基本保不住了。
斯伟江律师是大律师吗?杨金柱律师是大律师吗?不是的,不是的!也许他们想作一个大律师,但是他们做不到。
中国没有大律师,也不会有大律师。
我在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就曾经暗下决心:以后我一定要成为一名大律师。这个决心让我在大学毕业前期遇到很多器重我的人,让我懂得理想确实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但自从真正成为律师以后,我却常常被这种问题困扰。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大律师?中国又有谁能作大律师?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基于我在执业过程中对律师的处境以及中国法治环境的深层感悟。
在普通民众眼里,大律师往往应该是赚钱多,业务大,关系广。这样的律师在中国律师界确实还是不少的。就中国二十万的律师而言,我想年收入过千万的律师应该也在百名以上。就北京、上海、广东这些发达地区而言,年收入几十万的律师应该也不少。虽然也有一大部分律师连生存都困难,甚至最后只能转行退出律师界。但我想,即便这些在年收入千万以上的律师都不是大律师。哪怕他们能呼风唤雨,手眼通天。
那么到底怎么样才算是大律师呢?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尤其是对这个“大”字。
我想起了“大学”这个词,大学之所以“大”,在于其精深、博大、专注、气魄、拒绝俗流,在于其大精神,而不在于出了几个国家领袖,几个商界巨子。律师也是一样的,大律师也应该大在一种精神,而不是赚了多少次盆丰钵满。大律师所应具备的大精神又该如何理解呢?
首先,我想,大律师只能是那些心怀正义感,并基于这种正义感敢于向邪恶和强暴挑战并最终将其战胜的律师。
正义感应该是人类最原本的朴素情感之一,心怀正义感的人总能悲天悯人,心怀天下苍生。因为法律是基于正义的规则,因此律师更应该具有正义感。一个没有正义感的律师,永远不可能体会大律师精神视野里的那种大气和豪情。不管他通过律师业务赚了多少钱,与大律师都没有任何干系。
基于正义感的律师所做出来的事情,关乎人类关于善良的追求。符合了人类向善向前的发展规律。他们敢于挑战任何豪强和邪恶,直到豪强和邪恶最后向其低头。
其次,我觉得,大律师只能是那些有坚定法治信仰,并基于这种信仰敢于同权贵和专制政治体制挑战并最终将其战胜的律师。
我在作律师之初,曾和一些律师同行有过探讨,我问他们作律师是基于什么样的一种想法。基本上我得到的答案是律师是一份不错的职业。我想不错应该还是指在收入方面吧。
牛顿和爱因斯坦是大科学家,当然是因为他们做出了非常伟大的科学发现,但是这些科学发现的背后潜藏着一种他们寻求真理的信仰。贝多芬和莫扎特是大音乐家,当然是是因为他们在音乐上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之所以能取得这些大成就,和他们将音符旋律世界作为自己毕生的信念是分不开的。马丁路德金是一位大演说家,当然是因为他的演说影响了美国的那个时代,在争取黑人权利上起到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这些成就是因为他坚定地信仰黑人和白人天生权利平等,并通过演说将这种信仰坚持下去。他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让你倒下,只要你的信念还站立着的话。”便是他坚守自己信仰的体现。
大律师应该信仰法治,并将法治视为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在他眼里,只有法律是至上的,只有法治是至上的。谁崇尚专制破坏法治,谁就等于将其砍杀于荒芜之地,他就和谁顽抗到底。
基于法治信仰的律师的所作所为,永远会推动法治进步,靠向真理的彼岸。基于法治信仰,一个律师敢于为一切不公依靠法律和权贵做斗争,直到战胜他们。
最后,大律师必须能对一国的法治建设做出切实而巨大的贡献,推动民主发展,促进民众幸福,通过自身影响社会进程。
西方国家是容易诞生大律师的地方。美国总统一半左右都是律师出身。其原因并不在于中国律师没有西方律师智慧、能干、博学、勤劳,而在于西方国家的法治环境和律师制度。西方国家的法治环境和律师制度早已经如一片繁茂的绿荫,里面净是可以哺育大律师的甘甜。当然这片绿荫并不是一时长成的,这得益于其诸多前辈律师们前赴后继的勇敢和执着的信念所积累下来的福祉。
但是这一切不可能出现在中国。
之所以说在中国没有大律师,在中国也不会有大律师,就是因为中国的法治状况下绝不可能出现大律师现象,中国的律师制度和法治环境绝不可能产生和造就大律师。中国律师缺乏足够的正义感和法治信仰。但这并不能怪中国的律师们。中国太缺乏基于法治理念的法治环境了。公权力肆意践踏法治,蹂躏法治,使得律师坚定地去信仰法治成为一种虚妄。李庄案便是一个典型。
法律和政治其实是一对孪生姐妹。当西方国家的律师们骂总统批国会告政府搞宪政,在政治舞台上大展拳脚时,中国的律师们却在顶着政治、人治和专制的沙尘风暴在干涸的民主意识和环境面前,艰难前行。即便这样,还常常倒下。倒下了,从此便再也不可能站立起来。所以中国的律师一谈及政治和权贵这个敏感的话题,基本上都像避讳瘟疫一样惶恐失措,逃之夭夭。即便是在小小的法庭上,哪怕一个最低素质的法官的荒谬脸色和呵斥,他们也只会去接受、习惯。
按理说,律师是民权的代表,但是律师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理解。这也是中国糟糕的法治环境在民众层面的体现之一。普通民众对律师群体普遍性的不理解、不认同到不支持,也使得中国律师很难怀有强烈的正义感。律师一直都很脆弱,律师只不过是律师,一个小小的身份和角色而已。于是,他们学会了只热衷于业务盈利和沽名钓誉,一参与经济活动或名利场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兴奋和热度。如此一来,中国律师们的精神高度被整体拉下。律师,不过是一种单纯的职业、一份谋生的工作、一个生存的技巧。中国大律师的生存土壤是贫瘠而荒凉的。
那些报纸杂志里所报道的中国所谓的大律师是虚假的,他们实际上连个小律师都比不上,因为他们缺乏最起码的真诚品质,那些自诩为大律师的律师们本质更是恶意的、卑劣的,他们或者在社会上担任不少职务,却不过欺世盗名之辈,他们是实质意义上的小律师。
杨金柱不可能是大律师,因为尽管他老当益壮,勇猛地向重庆当局叫板,他不可能最终战胜权贵,让公权力与其握手言和。斯伟江也不可能是大律师,因为他在辩护词中关于正义的呐喊虽然铿锵有力,震人发聩,却也只不过是空谷之音,微渺而苍白。
于我也是一样的。成为一个大律师,对我也许只是一个永远的期望。
其实,甚至只不过一个奢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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