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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孔某某佛山贩卖毒品一案自侦查阶段至一审终结阶段的辩护律师

时间:2014-5-9 2:08:41阅读量:

刘峰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孔某某佛山贩卖毒品一案自侦查阶段至一审终结辩护律师

 

    孔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4月17日被广东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刑事拘留,刘峰律师受其妻子姚某某委托担任其自侦查阶段至一审终结阶段的辩护律师。刘峰律师于2014年5月6日下午前往禅城区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

    然而,经过会见了解,孔某某并不承认存在贩毒事实,其只是存在吸毒行为。以前也没有贩毒史和前科。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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